星期五, 5月 26, 2006

六杯奶

家里的奶粉喝完了。

那天在某霸级市场寻寻觅觅时,看到大大的“RM19.99”标在一包包2.7公斤的天天奶粉的摆设架上。

哇!妈的马上抱一包回家!

沾沾自喜自喜地喝了两天的超值奶粉,开始清醒所以又不太相信有那么便宜的事。忽然省起,跑去查看有效日期...果然!但六月一号到期未免太狠了一点!

算了算,我每天需要喝六杯浓浓的奶才可把它在限期内喝完!屌!

更屌的是,我喝了两天发现这奶粉不是很适合我(还是它已变坏?),它使我肚子终日咕咕呱呱,大便稀烂。

大著烂便还想象着我在为那包奶粉付钱时收银员窃笑的表情,她嘴里还暗念“水鱼!”

怎办?认了吧!除了派街坊,自己也拼命喝!

喝了肚子不爽还拼命喝?没办法,都买了,而且快过期了,不要浪费!



不浪费吗?

不浪费吗?

我在反复地想。

不喝,钱没了,食物扔了浪费了;喝了,钱也还是花了,健康受影响,食物...没浪费吗?

我从不知何时就带着这种想法:食物买多了点多了,就算是饱了也一定要拼命吃完。

现在想回来,那样做食物就不被浪费了吗?

小时候,大人们一定要我吃完手里拿的盘里盛的,说不可以浪费食物,我长大了也照办。但我并没有真正明白,“不浪费食物”是量肚而食适需而取;要我吃完那些手里的盘里的是要告诉我:不能吃酱多就别拿酱多,拿了是要负责任的;而吃完那些是种惩罚。

其实,当买太多叫太多拿太多时,食物就已经被浪费了。吃太饱与奢侈地吃,也是浪费食物。现在的我开始这么觉得。

我没领悟老人家当初的教导。

话说回来这奶粉: 买错了,钱花了,浪费了,也就算了;干嘛还要让那错误进一步为害自己?

而这次真正要记取的教训是:改次买奶粉一定要先看有效期限!呵呵呵~够浅白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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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, 5月 09, 2006

KV527


在我生命中出现得较迟的人都没见过她了。

在1994-95年间和我奔驰吉玻百多两百趟;就不明白为何45公里的路用平均80km/h的速度,总要跑一个钟头。

1996-2002整整六年伴我风里去雨里去,八打灵吉隆坡蕉赖沙登文良港甲洞双威...

在路上打筋斗,在天桥下避雨,在大道旁爆胎,在深夜里迷路,在路途中油尽(那次还好有阿行搭救)...大小手术动了多少次,还照样在烟雾弥漫的车龙间穿梭。

没有她,就没有我。

那2002年终,我把她留在楼下停车处,没再去动用她。不舍得买掉,但目睹她慢慢腐朽心也一样感慨。

直到今年4月,她有了新主人。


我那朋友在人入中年的当儿辞去那份待遇还不错的工作,过着清贫节俭念神学的日子。将来他做了牧师也算是奉献社会的社会工作者;她现在服务他,也算是有贡献于社会吧!

看有哪天,我要学她贡献社会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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